09/14七星急律令敕召亡魂吳德源,09/16台中地院台中銀行起訴案開庭 在1998年,廣三案發時,擔任台中銀行證券商部門財務襄理之吳德源,於2000年總統大選時,擔任銀行董事會之公關科科長,曾被調查局訊問,吳德源科長被調查局訊問後,沒幾天即被發現墜樓身亡;還沒著地,牆上即塗滿鮮血,而一雙鞋子留在12樓頂上。他也是那棟大樓的管委會主委;我們認識他的,多不認為他會自殺。但,警檢至今未查。 七星急律令敕召亡魂吳德源,虛空照應彰化楊天錫,查真相、討公道,急急如律令。 民事起訴暨聲請再審暨聲明狀 一.被告:台中商業銀行〈股〉公司 代表人 黃秀男 台中市民權路87號 二.原告:楊天錫,男, 37.4.15, N100033672,醫師,彰化市長壽街110號 〈被竊據中〉 三.主旨:台中銀行〈股〉公司九十七年股東常會,於97.6.13召開,其召集程序涉:1. 未以掛號寄發通知暨股東委託書,2.委託書以簽名或印鑑章皆可,及3.三位獨立董事皆未列名於委託書上擬支持之被選舉人,因請依法撤銷其決議。又該股東會選舉董監事:有15名董事之逾半,8名,皆為磐亞〈股〉公司代表人;有5名監察人之逾半,4名,儘是久暢〈股〉公司代表人。此涉銀行法明文規定:「任一集團不得擁有一家金融機構百分之二十五 股權」之立法精神,因請依法判定無效。 四.說明:1.自民國87年至今,台中銀行選舉董、監事使用委託書,廣三、蔡家、中纖等涉不法。本人就「88,91,94年股東會決議應依法撤銷,並判無效。」,皆有依法向台中地院、地檢署提出民事、刑事訴訟。法院不當判決,檢察署未查、違法結案。我則遭受情治不法獵殺 ,台中銀行慘受強盜集團、詐欺集團蹂躪十年。2.94年,並之前兩屆董監事皆涉不法選任,則97年股東會之召集程序,報表等應皆屬無效。3.如何驗印 、親簽?台北市新生南路50號股務僅二名員工。 五.附件:三頁影本:1.委託書,2.委託書徵本人彙總名單,3.選任董監事名單。 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暨全國各法院、檢察署、警察局暨監察院公鑑 具狀人楊天錫 撰狀人楊天錫 彰化市長壽街110號〈被竊據中〉0931679680 2008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三日 |
- Sep 18 Thu 2008 14:02
英魂顯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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